河北区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

 

 

   

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档案,确保其齐全、完整及有效提供利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》,结合我区社区居委会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 社区居委会档案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居委会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和查考作用的历史记录。

第三条 社区居委会档案的归档范围

一、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: 党务类、妇女工作类、居委会工作类、综合治理类、计划生育类、社区服务求助类、文教卫生类、市容管理类。

二、会计档案主要包括: 报表、帐簿和凭证。

三、设备档案包括: 购置办公设备及小区设施、设备的随机文字材料。

四、照片档案包括: 居委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;上级领导、机关来本居委会视察指导工作;居委会获得市、区级先进工作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奖旗等照片。

五、实物档案包括: 居委会在各项工作中荣获市、区先进集体称号的各类证书、奖牌、奖状、奖旗。

六、声像档案包括: 居委会在各项活动中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来本居委会视察、指导工作中形成的录像带、录音带。

七、电子档案包括: 用光盘、磁带、磁盘存储的电子文件。

第四条 居委会档案的归档质量要求

一、居委会文书档案按“保管期限——年度——问题”分类立卷归档,做到文件材料齐全,组卷科学,排列合理,编目完备、装订牢固,手续清楚,归档及时。

二、居委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,一般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,按不同保管期限科学组卷,不同保管期限和类别的文件材料不能放在一起组卷。

三、卷内文件材料要排列有序,并用阿拉伯数字编制页号,一个案卷内的页号不能重复,单面印刷的文件,页号编在右上角;双面印刷的文件,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,背面页号编在左上角。

四、卷内文件材料编写页号后,应认真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,项目要填写齐全,字迹要工整清楚。

五、案卷整理时要去掉文件上的金属物,破损的文件要进行修复,用圆珠笔和铅笔拟写的文件要用“蓝黑墨水”或“炭素墨水”进行抢救,文件是打印或复印件必须有原始底稿附后。

六、案卷封面要用粗尖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。书写要整齐、美观。案卷标题拟写要体现三要素即:作者、内容和文种。

七、会计档案的整理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;照片、声像、实物档案的整理执行有关专项规定。

第五条 归档后要编制检索工具,填写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,并按规定建立检索工具册,以便于利用。

第六条 档案应存放在结实的箱柜中,建立档案室或档案角,并做到防火、防盗、防鼠、防潮、防光、防虫,不得与其他物品放在一起,保证档案的安全保管。

第七条 对撤销的居委会应及时将档案移交街道办事处档案室;合并的居委会应将档案移交给新的居委会,以保证档案延续性和完整性。并做到移交手续完备。

第八条 社区居委会档案的借阅与利用

一、社区居委会档案应建立借阅登记簿,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。

二、对借阅的档案,严禁涂改、圈划、抽换、批注、污损和折皱,如发现上述情况,应及时追查。

第九条 社区居委会要做好档案统计工作,按时填写流水登记册,并完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。

第十条 社区居委会要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,及时撰写反映本居委会职能工作的大事记、组织沿革、基础数字汇编等常规性编研。以此,更好地为居委会工作提供有效地服务。

第十一条 社区居委会档案装具一律由河北区档案局监制。

 

 

版权所有:天津市河北区档案局 制作维护:档案局信息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