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||||||||||
![]() |
||||||||||||
| (一)区档案局的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。 2、主管全区档案工作、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 3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有关法规、规章,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协调、指导、检查和监督,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。 4、组织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、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、档案工作人员培训。配合市、区有关部门,实施全区档案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工作,推进全区各单位档案管理现代化。 5、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(二)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: 1、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2、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馆藏档案安全。 3、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为社会提供服务。 4、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|
||||||||||||
浏览本网站建议使用IE5.0及以上版本,1024*768显示器分辨率 |
||||||||||||